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原交行海南省分行员工潘某德利用其担任该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管理、操作贵金属系统的职务便利,通过低价贱卖、高价贵买等操作,在采购、销售贵金属过程中,通过修改贵金属产品价格、调换订单和实物的手段,将单位款项近210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这最终却为其换来了九年六个月的牢狱生活。
有资深行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内部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执行力度,是近些年银行案件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商业银行需要加大对内基层工作者的管理力度,做到实时监督,频繁地与基层工作者展开交流和沟通。
系统后台暗箱操作 套利千万
潘贤德出生于1987年3月15日,为海南省海口市人,2012年10月起在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任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负责特许商品(贵金属产品)销售业务的管理。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潘贤德利用职务之便,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黄金珠宝公司)给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下称:交行海南省分行)的10公斤沃德金条垫货,采取不入库的方式据为己有,先后6次让黄金珠宝公司回购,循环套取回购款项用于炒股和消费。
然而,得手后的潘贤德并未就此满足。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从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间,潘贤德又通过管理操作贵金属系统的职务便利,从后台修改(调低)贵金属产品价格,虚构贵金属产品交易订单,以陈宙婷、韦某、潘贤德的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海口)先后15次以超低价向黄金珠宝公司、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下称:中钞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工美公司)、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公司)购买贵金属产品856件,总计购买价格为199万元,而交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则为1629万元。
实际上,潘贤德则仅向中钞公司、黄金珠宝公司发出前述15次同等金额订购沃德金条订单,收到沃德金条后,潘贤德再让中钞公司、黄金珠宝公司进行回购,并将回购款转入其控制的罗某及其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这笔钱潘贤德用于炒股、炒黄金期货,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
经统计,潘贤德炒股亏损约600万元,炒黄金期货亏损约40万元,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约1460万元。
拆东墙补西墙 拖累三亚分行
此后,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潘贤德通过管理操作贵金属系统的职务便利,从后台修改(调高)贵金属产品价格,以韦某、梁某、苏某、杜某、潘贤德的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海口)先后8次以超高价购买贵金属产品21件,总计购买价格为1686万元,交通银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为4万多元。
潘贤德先低价贱卖,然后又通过高价贵买反向操作的方式归还侵占款项,填平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的财务亏空。
为筹集填平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口营业部账务亏空的巨额资金,2017年12月18日、19日,潘贤德利用职务便利,虚构5笔向工美公司、国金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一公司)采购的贵金属产品交易订单,指令交行三亚分行付款购买价值221万元的贵金属产品22件。
在实际操作中,潘贤德则向中钞公司发出订购70公斤沃德金条的订单,收到沃德金条后再让中钞公司回购,并将回购款项转入其控制的韦某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在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海口营业部高价贵买反向操作。
为掩盖犯罪事实,潘贤德向三亚分行寄送一批与虚构订单上类似的贵金属产品,但与订单描述货不对版,且价值悬殊。
经鉴定,三亚分行实际支付款金额221万元,实际收到的贵金属产品价值仅为112万元。
潘贤德实际侵占款项近2100万元。案发后,潘贤德家属向公安机关退赃现金95万元,公安机关冻结潘贤德浦发银行6217934000087755账户29950元。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潘某德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赃款979950元以及利用赃款购买的物品折价后退还被害单位交行海南省分行,不足部分继续追缴。